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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代表報到后,應及時召開代表團(組)召集人會議。主要內容是:簡要介紹大會籌備工作情況;布置各代表團(組)推舉代表團(組)的正副團(組)長;討論大會議程(草案);醞釀大會主席團、秘書長、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和代表提案審查委員會建議名單;提出開好大會的有關要求。代表團(組)召集人會議結束后,各代表團(組)分別召開會議,傳達代表團(組)召集人會議精神,推舉代表團(組)正副團(組)長。
(來源:《新編基層黨務工作手冊》)
( 編輯:劉瓊 送簽:劉瓊 簽發:鐘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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