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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政之要,首在用人。選人用人是關系黨和人民事業的關鍵性、根本性問題,選用賢能之人,則群賢畢至、事業興旺;任用“帶病干部”,則敗壞風氣、貽誤事業。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選人用人工作,反復強調“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著力培養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干部”。全國組織工作會議提出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干部工作時,再次強調要嚴格執行組織人事紀律,堅持按政策、按程序、按規矩辦事,堅決防止干部“帶病提拔”“帶病上崗”。這些重要要求,為我們當前做好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匡正選人用人風氣、堅決防止提拔使用“帶病干部”提供了重要遵循和實踐指導。
落實選人用人責任,健全完善防止干部“帶病提拔”“帶病上崗”的責任體系。選人用人是各級黨委(黨組)及其職能部門的重要職責,出現干部“帶病提拔”“帶病上崗”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把關不嚴,必須健全完善責任體系,落實好各級黨組織、“一把手”以及相關職能部門的責任。強化黨委(黨組)選人用人的責任意識,牢固樹立選準用好是本職,用人失察失誤、造成“帶病提拔”是失職,明知干部“帶病”仍然提拔是瀆職的意識。明確黨委(黨組)選拔任用干部具體責任,細化“一把手”主要責任和班子成員的具體責任,發揮好集體把關作用,防止跑官要官、說情打招呼等不正之風。紀檢機關對擬提拔人選的廉潔自律情況要嚴格把關,組織部門落實干部動議、民主推薦、考察、討論決定、任職等相關工作責任。
強化干部從嚴教育管理,讓干部“少生病”“不生病”,從源頭上減少“帶病提拔”。干部自身不“帶病”,就不會有“帶病提拔”“帶病上崗”問題,必須持之以恒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把全面從嚴要求落實到日常教育管理之中,夯實防止干部“帶病”的基礎。強化干部的理想信念和黨性宗旨教育,加強紀律和規矩教育,教育引導廣大干部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權力觀、政績觀、事業觀,筑牢思想上拒腐防變的堤壩,始終繃緊廉潔從政這根弦。加強日常從嚴管理,完善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日常管理制度,加強定期綜合分析研判,抓實干部日常了解工作,及時掌握干部重要情況、敏感信息變化,多渠道、多層次、多側面觀察,全面動態掌握干部平時情況和關鍵時刻表現。健全落實重要崗位交流輪崗制度,防止干部長期在一個崗位而帶來的“帶病”風險。
嚴格干部選拔任用程序,發揮制度程序的把關作用。嚴格按程序選人用人,切實把好程序關,是防止干部“帶病提拔”的重要保障。各級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要嚴格執行干部工作紀律,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選人用人程序步驟,落實各環節工作細則,強化組織審核把關,做到干部選拔任用檔案必審、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必核、紀檢機關意見必聽、信訪舉報問題必查,一經發現干部“帶病”,不管到什么環節,都要果斷“放下”。進一步改進干部任職考察方式方法,強化干部政治素質考察,擴大考察談話對象范圍,多聽取群眾評價意見,真正考準考實干部德能勤績廉情況,通過全面“體檢”著力甄別、篩查、剔除“帶病”干部。
加強干部選拔任用監督,構建防止干部“帶病提拔”監督體系。加強黨內監督,強化對“一把手”用人權的監督,規范其選人用人的職責權限,防止個人說了算,防止任人唯親、搞人身依附。發揮群眾監督,改進任職公示內容方式,完善舉報查處機制,拓寬信訪、電話、網絡、短信等監督載體,運用媒體監督、輿論監督,真正讓選出的干部組織放心、人民滿意。同時,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完善“帶病提拔”“帶病上崗”問題倒查實施辦法,加大專項檢查、集中整治力度,對違規違紀問題,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 編輯:陳誠 送簽:陳誠 簽發:趙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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