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稿郵箱:qizhixmt@126.com
一是要明確“誰能推薦”和“推薦誰”的范圍。支部全體黨員參加推薦,預備黨員也可參加推薦;已遞交入黨申請書且黨組織已派人談話的入黨申請人都要列為被推薦對象。
二是要采取多種方式進行推薦。黨支部可通過會議推薦、個別談話推薦、黨員聯(lián)名推薦等方式,組織黨員開展推薦。推薦完畢后,黨支部要及時匯總和公布推薦結果,自覺接受全體黨員群眾監(jiān)督。
三是要注重結果運用。黨支部在研究決定入黨積極分子人選時,應正確分析運用推薦結果,既看推薦情況,更看入黨申請人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不能簡單以票取人。
四是要嚴明工作紀律。黨支部要加強對黨員的組織紀律教育,并組織做好人選推薦工作,防止在推薦過程中產生拉票、投人情票等違紀行為和不正之風。
(來源:《新編基層黨務工作手冊》)
( 編輯:白 翔 送簽:白 翔 簽發(fā):趙品 )
中央和國家機關工委旗幟雜志社版權所有 人民網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承建 版權聲明
轉載請注明來源,京ICP備18060497號-1,京公網安備11010102006249號,互聯(lián)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10120170065,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120672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10)64068010
